领导信息
关于长江委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
长江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规划编制为先导、以涉水管理为手段、以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方位开展长江治理与保护工作。3次编制修订了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构建了覆盖全流域的水文、水质、水生态、水土保持综合站网体系,积累了较为丰富完整的流域水文泥沙、地质勘查、河道观测、涉水工程、地理信息、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设计了长江三峡、南水北调中线、荆江分洪、葛洲坝、丹江口等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通过七十多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长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流域的发展与保护。作为长江防总技术支撑和参谋办事机构,在防汛抗旱组织管理、责任制落实、监测预报、科学调度、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了历次流域水旱等各类灾害。
进入新时代,长江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指引,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战略导向,坚持“全委一盘棋,共谋新发展”,统筹推进“安澜、绿色、和谐、美丽”四个长江建设,全面推进“政治建委、经济兴委、科技立委、人才强委、文化塑委”新时期发展战略,以《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平、流域综合管理水平,全力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保障。
长江委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科技交流与合作,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服务、水文监测预警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业务遍布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水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主办有《人民长江》《水利水电快报》《长江年鉴》《长江技术经济》《长江科学院院报》《水生态学杂志》《水文化》等期刊杂志。
长江委在职职工约1.5万人,其中委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全委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600多人,累计入选省部级以上专家400多人,其中,累计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荣获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状2人。目前已建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1个国家引才引智基地、5个省(部)重点实验室、7个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水利部科技推广示范基地、1个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另外还设有4个博士后工作站、6个实验实习实训基地、2个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0个创新工作室、5个行业首席技师工作室。
长江委设计总成的“葛洲坝二、三江工程及其水电机组”和“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先后荣获国家首届和2019年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近800项,申请获批各类专利1000余项。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5家委属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一批优秀职工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机关部门
-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704
- 规划计划局
职责:组织编制流域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或专项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有关评估、评价、审查工作。开展流域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流域内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有关工作。参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27-82828503
- 政策法规局
(水政监察局)职责:起草流域水利政策法规。组织指导相关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承办水利行政许可、应诉等工作。承担省际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176
- 财务局
职责: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组织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504
- 人事局
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280
- 水资源管理局
职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承担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调度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669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
职责: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关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或指导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以及流域水资源公报。
联系电话:027-82828223
- 建设与运行管理局
职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直管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参与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有关工作。参与指导监督三峡工程、流域内南水北调工程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278
- 河道采砂与河湖管理局
职责:承担水域及其岸线、河口的管理和保护有关工作。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承担长江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27-82828308
- 水土保持局
(农村水利水电局)职责:协调指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725
- 监督局
职责:承担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及直管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535
- 水旱灾害防御局
职责: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重要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协调指导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流域内防汛抗旱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499
- 国际合作与科技局
职责:承担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承办有关国际河流涉外事务。承担技术、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607
- 审计局
职责: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262
- 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301
- 离退休干部局
职责: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363
委属单位
事业单位
1、 水文局
2、 长江科学院
3、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4、 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5、 汉江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6、 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
7、 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
8、 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
9、 网络与信息中心(长江档案馆)
10、宣传出版中心
11、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12、机关服务中心(局)
13、长江医院(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中心)
14、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15、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企业单位
1、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4、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5、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沿革
1921年12月,成立扬子江水道讨论会。
1928年5月,改组扬子江水道讨论会为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
1935年4月,合并改组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湘鄂湖江水文站为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1947年6月,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改名为长江水利工程总局。
1949年12月,开始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
1950年2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
1956年,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基础,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89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更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副部级)。
历任领导
林一山(1950年--1982年任主任、党委书记)
黄友若(1982年--198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
魏廷琤(1984年--199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党组书记)
黎安田(1994年--2001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周保志(2001年--2004年任副主任、党组书记)
蔡其华(2001年--2004年任主任、党组副书记;2004年--2012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刘雅鸣(2012年--2016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魏山忠(2016年--2018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马建华(2018年--2023年任主任、党组书记)
刘冬顺(2023年至今任主任、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