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2009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长江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江委政务公开网(访问地址:www.cj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电话:027-82828444,电子邮箱:cjwzwgk@cjw.gov.cn)。
一、 概述
2009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由试点转入常态化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密切联系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阅政府信息。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是长江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方面。2009年,我委正式发布实施了《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09年修订)及《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9年修订),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两网一屏”的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不断优化长江委政务公开网和内部政务公开网的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更新速度。通过政务公开专用邮箱、联络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及时反馈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长江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0.8%;政策法规类信息22条,占1.2%;应急管理类信息79条,占4.4%;行政许可类信息572条,占31.6%;规划计划类信息32条,占1.8%;人事管理类信息57条,占3.1%;招投标类信息13条,占0.7%;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1022条,占56.4%。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公开。一是通过长江委门户网站和委属各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治江工作信息。二是重点依托长江委政务公开网、长江委内部政务公开网(局域网)等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公布社会公众、委内职工关注的焦点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服务。
2、新闻发布会。2009年9月,我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20多家媒体的记者参会。此次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治江成就、长江水利发展战略、长流规修编情况、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现状等重要信息。通过媒体的广泛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
3、专栏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公示牌、意见箱等公布委内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4、报刊公开。通过委内报刊、公报、简报发布公开信息,如《人民长江报》、《长江水资源公报》、《泥沙公报》、《水质简报》、《水雨情信息》、《防汛抗旱简报》、《水土保持简报》等。
5、资料公开。印制了《长江委政务公开办事指南》,《长江委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放置在办公场所供公众取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度,长江委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长江委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长江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委内各职能部门对于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一,社会公众对于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予以改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通过考核评议、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了解社会公众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而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