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201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长江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江委政务公开网(访问地址:www.cj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电话:027-82828207,电子邮箱:cjwzwgk@cjw.gov.cn)。
一、概述
2011年,我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岗位职责,由专门人员及时更新信息,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审查及发布。不断完善我委政府公开信息报送与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和完善重要信息网上发布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着力加强长江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强化网上互动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系,及时发布重要通稿、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使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3、加大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结果公开。将我委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在网上及办公场所予以公示并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办理。通过发送各类法律文书、接受电话咨询、提供在线查询等手段,将非涉密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和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2011年共公开了300多个项目的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过程和结果信息,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长江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约占0.8%;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约占0.7%;行政许可类信息975条,约占44.8%;规划计划类信息36条,约占1.7%;人事管理类信息45条,约占2.1%;招投标类信息38条,约占1.7%;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1050条,约占48.2%。
(二)公开形式
2011年,我委因时、因事制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载体和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1、网络公开。将长江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类治江工作信息。重点依托长江委政务公开网、长江委内部政务公开网(局域网)等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渠道,公布社会公众、委内职工关注的焦点信息,并提供在线咨询、查询等信息服务。
2、媒体公开。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均邀请社会主流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记者参与。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长江委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2011年长江流域汛情旱情、防汛抗旱工作以及流域水资源管理、流域规划进展、江源综合考察成果等重要信息。
3、专栏公开。通过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公示牌、意见箱等公布委内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4、报刊公开。通过委内各类报刊、公报、简报等,及时发布治江工作信息,如《人民长江报》、《水资源公报》、《泥沙公报》、《水质简报》、《水雨情信息》、《防汛抗旱简报》等。
5、互动公开。通过调查、会商、会审、听证、信访调解、专家咨询等互动形式,与群众、服务对象、专家学者沟通,广泛听取意见。
6、其他形式公开。如:编印了《长江委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长江委行政许可办事指南》、《长江委行政许可文件汇编》等文件资料,放置在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书面答复了申请人并提供了相关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我委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改进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提升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治江各项工作中。二是在总结工作经验及不足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时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对委属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重点抓好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公开工作,促进委属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