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水利网  时间:2015年03月30日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长江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江委政务公开网(访问地址:www.cj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电话:027-82828207,电子邮箱:cjwzwgk@cjw.gov.cn)。

一、概述

2014年,长江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水利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公开载体,增强工作效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1.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在长江委工作会议、长江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委领导都在讲话中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强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宣教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及时传达中央、水利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工作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重点针对长江委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了调整、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委内报刊、公报、简报等发布信息,公开流域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问题。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长江防汛抗旱宣传、三峡工程综合效益宣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等,举办了一系列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提升治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长江委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新闻发布,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长江委工作会议等重要活动、防汛抗旱等重大工作部署,均邀请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社会媒体参与。加强与媒体的日常联系,通过发布新闻稿件、提供信息资料等方式主动公开重要信息。2014年初组织召开了长江委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了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减灾工作、长江流域综合规划、长江流域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汉江流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情况等重要信息。坚持做好流域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工作,重要动态信息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编发《长江流域汛情通报》、《长江流域旱情通报》,并及时回应、解答媒体有关长江防汛抗旱的问题。将行政许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确保行政许可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的全面公开。2014年,长江委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69项,除涉密事项外,均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过程、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全面公开,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4.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受理、答复工作。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在做好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推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14年,长江委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长江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约占0.6%;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约占0.6%;行政许可类信息1113条,约占44.3%;规划计划类信息37条,约占1.5%;人事管理类信息32条,约占1.3%;招投标类信息21条,约占0.8%;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1279条,约占50.9%。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平台优势,将长江委门户网站(长江水利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发布、更新各类治江工作信息。重点依托长江委政务公开网、长江委内部政务公开网(局域网)等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渠道,公布社会公众、委内职工关注的焦点信息,并提供在线咨询、查询等信息服务。

2.媒体公开。长江委重要活动、重大工作部署,均邀请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社会媒体参与。加强与媒体的日常联系,通过发布新闻稿件、提供信息资料等方式主动公开重要信息。

3.专栏公开。通过公告栏、电子屏、公示牌、意见箱等公布委内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4.报刊公开。通过委内各类报刊、公报、简报等,及时发布治江工作信息,如《人民长江报》、《水资源公报》、《泥沙公报》、《水质简报》、《水雨情信息》、《防汛抗旱简报》等。

5.互动公开。通过调查、会商、会审、专家咨询等互动形式,与群众、服务对象、专家学者沟通,广泛听取意见,提供信息服务。

6.其他形式公开。如:编印了《长江委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长江委行政许可办事指南》、《长江委行政许可文件汇编》等文件资料,放置在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长江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2条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书面告知了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途径;1条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依申请可予部分公开的,制作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并提供给申请人;1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书面告知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长江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长江委未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长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为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进一步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强化内部督查和指导,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