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水库简介及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一、丹江口水库简介
丹江口水库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汉江与其支流丹江汇合口下游800m处,控制流域面积95200km2,工程具有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功能,是开发治理汉江的关键性工程,同时也是南水北调中线的水源工程。
枢纽工程分两期建设。初期(一期)工程于1958年9月开工、1973年底建成,坝顶高程162m,正常蓄水位157m。二期为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即对初期工程存在的缺陷进行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混凝土坝加高,对左岸土石坝培厚加高及延长,改扩建升船机,更新改造闸门、水轮发电机组,新建右岸土石坝和董营副坝等。二期工程于2005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8月通过蓄水验收、2014年12月正式向北方供水,2021年11月18日通过水利部组织的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
枢纽由大坝、电站厂房、升船机、副坝及引水工程等组成。大坝由河床混凝土坝和两岸土石坝所组成,全长3442m,坝顶高程176.6m。河床混凝土坝为重力坝及宽缝重力坝,全长1141m,最大坝高117m,布置有11个泄洪深孔和20个溢流表孔。左岸土石坝为粘土斜墙、粘土心墙砂砾石坝,全长1424m,最大坝高70.6m。右岸土石坝为粘土心墙砂砾石坝,全长877m,最大坝高60.0m另外布置有左坝头副坝和董营副坝,两副坝为均质土坝。电站厂房为坝后式厂房,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15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00MW。通航建筑物为300t级船舶的升船机(垂直和斜面两级)。
丹江口水库为大(1)型水库,总库容319.5亿m3,枢纽为Ⅰ等工程,大坝和电站厂房等主要建筑物定为1级建筑物,通航建筑物的主要部分定为2级建筑物。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0年一遇加大20%。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董营副坝设计洪水标准及校核洪水标准与丹江口大坝相同。枢纽正常蓄水位170m,设计洪水位172.2m,校核洪水位174.35m,防洪高水位171.7m,防洪限制水位夏汛期为160m,秋汛期为163.5m,死水位150m,极限消落水位145m。
二、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丹江口水库坝区管理范围为:主坝至下游900m,左岸至丹郧路东侧,距左坝端50m,右岸至武当大道东侧附近,距右坝端180m,主坝上游连接左右岸管理范围边界线后与库区管理范围相接。坝区保护范围总体按照管理范围外延200m划定。划定的坝区管理范围面积2.96km2,保护范围面积2.68km2。
库区管理范围是以丹江口水库正常蓄水位170m土地征收线以下区域(含孤岛)划定,具体以国家批准的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建设用地为基准划定。库区保护范围划定原则为土地征收线以上库区周边第一座山头的山顶连接线,周边各市、县略有不同。